抄袭风致“有产业无设计”家具设计维权之路不易

   日期:2014-08-14     来源:中华建筑报    评论:0    
核心提示:前不久,陕西家具行业龙头企业——南洋迪克家具制造有限公司向北京希隆家具有限公司提出诉讼,缘由是后者的御木龙廷系列严重侵犯了前者的乌金至品系列的外观专利。这也是陕西首例进入诉讼程序的家具专利外观侵权案。
  前不久,陕西家具行业龙头企业——南洋迪克家具制造有限公司向北京希隆家具有限公司提出诉讼,缘由是后者的御木龙廷系列严重侵犯了前者的乌金至品系列的外观专利。这也是陕西首例进入诉讼程序的家具专利外观侵权案。

  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消费者对家具的要求已经不仅仅局限于基本使用功能而是更多地提出了艺术欣赏方面的要求。因此,家具的设计风格、文化内涵和家具品牌等知识产权就成为市场竞争制胜的重要法宝。然而,由于国内家具行业的知识产权保护一直停滞不前,随之出现的抄袭、仿造等侵犯知识产权事件越来越频繁。

  抄袭之风

  导致“有产业无设计”

  据中国家具协会理事长朱长岭介绍,中国家具行业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发展,尤其是近10年的发展,成为总产值达13000亿元的大行业,从业人员达到600万人,去年出口完成531亿美元。尽管我国已经成为家具第一大出口国,但却长期受到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的困扰。

  记者在北京一家大型家具城发现,家具款式大同小异。以欧式风格为例,无一例外都以白、金、黄为主色调,在雕饰图案上主要以玫瑰花饰、花束和丝带、杯形等相结合。

  抄袭之风使家具业界出现了“有产业而无设计”的通病,阻碍了家具行业向更高层次发展。长期以来,大的生产商通过参加国际家具展而抄袭并仿造国外生产商的新设计,小的家具商再通过抄袭国内大的生产商的家具设计来发展和生存,这似乎已经成为业内公开的秘密。

  原创厂商为了防止抄袭,采取各种手段防范,有的展厅采取了昏暗灯光的设计,有的展厅只允许有邀请函的客商进入,展厅内“请勿拍照”的告示牌随处可见。前几年,在有着全球家具业“奥林匹克盛会”之称的米兰国际家具展上,主办方在门口竖立的“中国人禁入”的牌子更是让中国家具企业遭遇了一次集体尴尬。

  “国际品牌歧视中国企业不是没道理。很多企业为了寻求快速发展,把抄袭国际品牌当成最便捷的方法,又不用自己花钱设计研发,还能紧跟潮流。”一位平面设计师对此表示。

  当“李逵遭遇李鬼”

  维权并不容易

  侵权泛滥,不仅使家具行业遭受了前所未有的损失,而且对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造成了恶劣影响。但是当“李逵遭遇李鬼”,很多时候作为受伤者的“李逵”却只能吃“哑巴亏”。我们时常可以看到,有些知名家具品牌刚刚在市场上推出新设计系列,不到一个月,市场上就会跟风出现大量同款产品,而且仿冒产品的价格比原创产品低了三至五成。仿冒产品生意兴旺,原创产品却因为价格较高反而少人问津。

  2012年的双叶家具状告赖氏家具外观侵权案被称为中国家居行业实木家具类专利维权胜诉第一案,首次打破了家具企业外观专利官司几乎打不赢的魔咒。

  双叶家具的胜利在业内赢得了一片叫好声,这是家具行业的一种进步。但是在当下中国家具行业知识产权侵权问题已经十分严重的情形下,真正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权益的企业却并不多,对于他们来说,维权不仅难,而且累。

  对此,南洋迪克家具制造有限公司副总裁郝琰认为,胜诉赔偿金额相对不高、时间跨度较长、产品生命周期短等因素是企业维权难的主要原因,对模仿企业的追究和处罚难以实现也是企业面临的一大问题。“许多模仿者是一些小型企业和作坊式企业,他们的生产能力不强,只能小范围和低数量地生产。他们的抄袭行为也只处于某一阶段,下一阶段很可能模仿的又是市场上另一款热销产品,这令企业难以取证。”郝琰说。

  有着成功维权经验的双叶家具常务总裁高非则从实践中感受到,除了常见的取证难等问题,判决后的执行难也令不少企业感到无奈。“行业内普遍没有侵权可耻的意识,加上整个社会舆论和监督体制缺少,没有对侵权行为的专门通告,也成为业内维权难的众多因素之一。”高非说。

  消除顽疾

  还需拿起法律武器

  抄袭成风已经抑制了行业创新,影响了家具行业的健康发展。如何在法律体系的框架内寻求一种更为有效、快捷的保护家具行业良性发展的方式,是业界人士探讨和研究的问题。

  目前,我国针对家具产品外观设计进行保护的法律、法规非常多,主要有《专利法》《著作权法》《商标法》,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也有规定。对于外观专利,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处长韩志杰建议,家具生产企业在产品设计完成后可以对产品的外观设计申请专利权保护,并在产品面市前对产品外观和设计图纸采取保密措施,这样可以有效防止产品外观设计被仿冒。

  针对家具企业维权赔偿数额低的问题,立法机关已有深刻的认识。据韩志杰介绍,我国的《专利法》最近一次修改是在2008年,规定在无法确定赔偿额的情况下法定赔偿数额上限是100万元,这个赔偿数额相较于企业的损失而言较低。“不过法律还规定,损失较高时,可依据具体损失进行赔偿,此时的赔偿额没有上限,但这种情形下的取证十分困难,成功的案例也较少。”韩志杰说,“刚刚修改的《新商标法》对于恶意侵权已经使用惩罚性赔偿,《专利法》的最新修改草案也已经报送国务院,草案借鉴了国外的惩罚性赔偿制度,对故意侵犯专利权的行为赔偿额提高到2—3倍,这对家具行业是利好的消息。”

  对于保护家具行业知识产权,朱长岭认为除了依靠法律制度的规范、引导外,还应该发挥市场和政府的作用,推动社会治理的多元化。“应在行业内加大宣传,形成一套行规,让大家能重视这件事情。不以抄袭为荣,也不以抄袭为盈利的手段。除了企业做大自己的品牌、增强维权意识外,政府也需要进行相应支持,如在政府采购上给予企业必要的倾斜等。”

  保护知识产权是一项系统的工作,许多时候仅靠单个企业自身是难以取得成效的。随着这个问题的突出,政府和许多行业协会组织已经引起高度重视,并着手采取措施,从政策、信息和资金等方面为家具企业提供知识产权方面的服务。而企业应该加强与这些组织的联系,增强相关方面的知识,进一步提高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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