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丝楠木天价背后 媒体炒作专家代言疯狂吸金

   日期:2013-02-04     来源:解放日报    评论:0    

在专家提供的金丝楠家具研究文章中,以偷换概念的方法,直接给金丝楠开具了最具皇家血统的身份证:“楠木家具是中轴线上主殿重要陈设家具”、是“故宫皇木”,因此让金丝楠具有了至高无上的地位。

对此论点,笔者前往故宫多次考察并请教了故宫博物院文物修复专家曹静楼、古典家具专家胡德生以及乾隆花园古旧家具修复专家关毅等人,了解到在故宫中轴线的所有家具都只是将楠木作为胎骨,外面使用沥粉贴金,或贴金罩漆工艺制作的,是为追求金碧辉煌的视觉效果。在这些家具中,楠木是彻底被包裹在里面的,材质上是否有金丝谁也没看过,是不是金丝楠也没有任何意义。清代宫廷家具文化是围绕紫檀展开的,紫檀同时也是当时最为名贵和尊崇的代表。我们负责维修的故宫家具中,很多都是将金丝楠作为紫檀家具的辅料,例如柜子外面全部使用紫檀,而金丝楠仅用来做背板、隔板这些。另外,因为紫檀的名贵和稀缺,故宫家具中还有将楠木作为内胎,外面包上紫檀来做家具的,成为独特的包镶家具。这些客观事例已经很清楚地说明了金丝楠只是建筑和家具辅助用材。

稍具中国传统家具常识的人都知道清式宫廷家具雕饰繁美精细,追求庄严肃穆的意蕴,而紫檀细密油韧、色泽沉稳,适合精雕细刻,因此成为清宫御用家具的首选用材,并由此发展形成了清代宫廷家具繁美富丽、精工器重、静穆古朴的独特艺术风格,达到了与明代黄花梨家具简繁互映、双峰并峙的艺术高度,取得了世界范围内的一致推崇。如果对这些基本的常识视而不见,置客观事实于不顾,刻意为迎合商家需要而采取断章取义、望文生义、曲解拼凑历史而炮制概念来误导消费者,那么,应该提醒这类专家在治学研究和个人道德修养之间应予以平衡发展。

第三步:愚弄大众,杜撰史实编“故事”

金丝楠生长期短,资源并不稀缺,木材货源充足。在北京的高碑店、吕家营及国内其他一些地方楠木家具商铺比比皆是。怎样才算是金丝楠?金丝楠按照什么来鉴定级别?金丝是怎样的?关于这些,国家并没有设立相应的检验检查标准。实际上无论是所谓“价值3个亿”的桌子,还是市场上几千元的桌子,木质并没有什么区别。

客观地说,在金丝楠木资源多、市场广的情况下,是很难垄断资源进行炒作的,盲目炒作的成果很容易被一哄而上的其它金丝楠商家所分享。炒作金丝楠想获取暴利,只有把自己包装成为“专家”和“权威”,使自己成为鉴定金丝楠木价值的唯一标准,才能获取最大的利益,才能随时与身后跟风而上的其它商家进行切割,将他们的金丝楠归入“伪劣金丝楠”的行列,而让自己独享最大的利益。

我们看到,有关金丝楠的大量新闻报道中,关于金丝楠的定义概念、金丝楠的选材标准、金丝楠的收藏价值、金丝楠的鉴别等等观点与说法都是通过北京某金丝楠家具艺术馆发布的。“楠木贵比黄金,楠木皇家独享,是故宫皇家御用家具的最高代表……”等等观点渐渐在言论的传播中落地生根。虽然有人质疑其观点多荒诞不经,漏洞百出,但并没有妨碍这家金丝楠艺术馆馆长成为“中国金丝楠第一人”,其身后的光环也日益耀眼。

在金丝楠的宣传报道中,篡改历史,误导大众的现象很突出。例如为证明金丝楠“皇家独享性”,发表“《大明律》钦定金丝楠为皇帝御用之木”、“和糰被杀的其中一条大罪全因擅用金丝楠”等轰动性言论。我查阅了整套共9册《大明律》,发现根本就没什么关于“金丝楠木”的规定和记载。而和珅遭到清嘉庆帝诛杀时,第十三条罪状则是:“所盖楠木房屋,谮侈逾制,其多宝阁,及隔段式样,皆仿照宁寿宫制度,其园寓点缀,与圆明园蓬岛瑶台无异,不知是何肺肠,其大罪十三。 ”已经明确说明获罪的原因是房屋居然仿照皇宫的样式和级别来制作,超越了应有的级别,和金丝楠毫无关系,就算是用其他杂木仿照皇宫样式,也一样会因此获罪。另外,在吹嘘金丝楠的软文中,为了鼓吹金丝楠的“名贵”身份,还举出了《红楼梦》秦可卿的楠木棺材做例证,但读过原本《红楼梦》的人都知道,秦可卿的棺材,原文写的并不是“楠木”而是“樯木”,那是作者曹雪芹杜撰出的一种木材,这世上根本就不存在。而随后商家推出的所谓 “在乾隆到嘉庆年间,还真有明确历史记载的,在当时一克金丝楠,就相当于10克黄金,甚至15倍于黄金”更是荒谬不经。以信口开河的方式来虚构金丝楠价值,是整个金丝楠炒作中“故事”的核心。

第四步:基金上市,泡沫风险向社会转移

只要搜索金丝楠的相关报道,就会发现,最昂贵和有皇家血统的金丝楠基本都是北京这家金丝楠家具艺术馆的。金丝楠的价值鉴定,只有他们才能进行“最权威”的评估。而这家的金丝楠家具究竟和市场上的金丝楠家具有多大区别?有没有区别?如果想对此进行比较的话,消费者肯定会失望。因为这家金丝楠家具艺术馆一般不对外开放,必须缴纳20万元成为会员后才能详细浏览,并且会员费不予退还,但可以换家具。那么20万元可以换什么家具呢?宽度1.2米左右的一张小条桌,标价25万元。一些业内玩家透露说,即便是按市场上最好的金丝楠算,那样的一个小条桌,它的实际木材成本不会超过5千元。

金丝楠木性较软,用指甲一掐就会留下明显痕迹,而且资源广博,金丝楠家具推向市场后不用几年时间,消费者就会发现材质松软极易损坏,届时对质量的质疑必定层出不穷。作为金丝楠的炒作者,如何在消费者明白真相之前猛赚一笔,然后再全身而退呢?那么,将目前吹大的泡沫转化为金融产品,向社会发行,由购买基金或股份的投资者来承担泡沫破灭的风险,无疑是最佳的途径。

另外,据消费者反映这家金丝楠家具艺术馆还对个人吸收存款,用于投资运作,承诺高额回报;并在近期与一些投资公司、财务顾问咨询公司以及基金公司签署了深度合作备忘录并已发行首期基金……

炒作金丝楠,涉嫌商业欺诈

从法律上说,所谓商业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做出错误的表示。通俗地讲,就是用虚假的情况引诱对方做出错误的判断。而在这轮金丝楠炒作中,同一批人自行编撰、传播了大量金丝楠投资收藏价值的虚假信息,以编造故事、浮夸价值、偷换概念等方式,向人们灌输“天价金丝楠”的所谓投资收藏价值,试图迷惑大众和误导消费者,从而获取暴利。

如果在商品销售行为中,采取不公开商品,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前必须缴纳高额会员费,并且不予退还的,这些行为已经侵犯了消费者对商品的知情权,同时也违背了经营者必须履行的义务。而超出经营范围,以投资回报的名义向社会募集资金,这些行为则涉嫌非法集资。在近期市场上出现的金丝楠炒作风潮中,广泛存在篡改史实、歪曲事实、夸大价值、以次充好,从而误导消费者的现象,这些现象的性质与手法已不是简单的商业炒作,而是带有较明显的商业欺诈特征,消费者务必对此提高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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