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美木制品家具又遇阻 检验检疫局支招来应对

   日期:2011-07-06     来源:广州日报    评论:0    
核心提示:记者昨日从中山检验检疫局了解到,从7月1日起,美国《复合木制品甲醛标准法案》中所规定的甲醛限量标准将大幅度提高,对相应产品的甲醛释放量,作出了明确的限量规定。由于规定的甲醛释放限量,比我国标准规定的E1级要高一些,这将给中山市输美木制品家具企业带来考验。

记者昨日从中山检验检疫局了解到,从7月1日起,美国《复合木制品甲醛标准法案》中所规定的甲醛限量标准将大幅度提高,对相应产品的甲醛释放量,作出了明确的限量规定。由于规定的甲醛释放限量,比我国标准规定的E1级要高一些,这将给中山市输美木制品家具企业带来考验。

据介绍,目前,中山地区共有出口木制品家具企业300家。2011年1月至6月,共出口货物9919批,货值20316万美元。

检验检疫局支招应对

为有效应对新法案对我国木制品家具出口的影响,中山检验检疫局建议相关企业采取如下措施:

1.研究分析美国新法案的相关内容,对新法案中规定的各类不同产品的甲醛释放限量标准和实施期限要准确把握,科学调整出口产品种类和生产计划,同时密切关注其他国家可能采取的跟进措施。

2.加强对原辅料的管理,对供应商进行重新评定,采购国标E0级或CARB认证PⅡ级的人造板原材料,以及环保胶黏剂,确保原辅料质量安全。及时调整生产工艺,建立健全出口木制品有毒有害物质的控制体系,以保证出口的相关产品甲醛释放量能符合输入国的要求。

3.及时升级转型,提高产品附加值;积极参加检验检疫部门各种形式的培训,提高自检自控水平。加强产品自主创新设计,加强出口木制品家具自有品牌建设。

4.拓展营销渠道,开发新的国际市场,降低市场过度集中带来的风险,及时与国外客户沟通,通过合同条款明确双方责任,避免造成损失。

5.对于人造板原板材生产和供应商而言,应加快新技术研发,推广新型低毒或无毒环保胶黏剂的应用,提高产品质量,及时为出口木制品家具生产企业提供符合国外标准的原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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