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制品出口欧盟需认证 中小家具企业措手不及

   日期:2011-05-10     来源:西安日报    评论:0    
核心提示:欧盟《原产国标签法》要求进口到欧盟市场的木制品必须获得FSC“身份证”,即证明生产企业采购的木材产自合法开发的森林。此法案将于2013年3月3日生效。

欧盟《原产国标签法》要求进口到欧盟市场的木制品必须获得FSC“身份证”,即证明生产企业采购的木材产自合法开发的森林。此法案将于2013年3月3日生效。

获FSC认证企业订单不减

记者走访了一些家具企业发现,拥有FSC证书的企业输欧之路畅通无阻。当记者问及此法案时,一家家具企业的老总当即给记者出示了FSC证书。他告诉记者,企业生产的木门所用的原木全部是从德国、法国等国家采购的,是拥有“身份证”的木材。

这位老总谈到,虽然距规定正式生效还有两年时间,但早在上次广交会时就已经有欧洲客户提出做FSC认证了。

他表示,由于企业承接的是中高档订单,一直以来,所选用的木材都是来自欧洲国家经过认证的产品,所以这一法案没有令企业蒙受损失。

另一家公司的主管李嘉伟也告诉记者,由于企业所选用的木材早已通过此认证,所以并不为此而担心。李嘉伟说,企业对欧洲市场比较敏感,为满足客户诉求,该公司一直采购新西兰和美国的原木,所以也并没有被此拖累。

但这两位业内人士都直言,使用“非法原木”的情况集中在中小企业身上,他们会遭受比较严重的影响。

“措手不及。”一位不愿具名的企业负责人用这个词来形容现在的情况。“我们只能放弃欧盟市场转销东亚等地了。”他说。

这位负责人还对记者表示,作为中小企业,其只能靠低廉的价格来吸引客户眼球,若改为采购欧美国家的所谓有“身份证”的原木,就是失去了竞争优势,在市场难以立足。

“退一步说,即便采购了欧美国家的原木,企业也承受不起认证的费用。认证一次费用要3万元—5万元人民币,之后每年都要再认证一次。”该负责人如是说。

据悉,中国出口欧盟的家具数量占中国全球家具出口量的1/3以上。业内有人认为,中国家具强有力的出口阵容催生了此条居心叵测的法案。

在去年欧盟通过《原产国标签法》时,欧盟内部也有不同的声音,南欧国家等为保护欧洲市场免遭低廉进口商品(尤其是亚洲商品)的冲击,力图推动《原产国标签法》立法。然而,英国和瑞典等国表示反对,认为此法有保护主义和威胁竞争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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