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逃逸商场先行赔付 四名消费者已拿到退款

   日期:2011-02-16     来源:新晚报    评论:0    
核心提示:14日,新晚报报刊登了报警登记电话后,购买“博熙”家具未收到货物的消费者陆续到警方报案。同时,许多在“名流”商场受骗的消费者,也来到了该商场讨说法。
  14日,新晚报报刊登了报警登记电话后,购买“博熙”家具未收到货物的消费者陆续到警方报案。同时,许多在“名流”商场受骗的消费者,也来到了该商场讨说法。

香坊区工商局建北工商所陶所长认为,“博熙”参加“会展中心”举办的团购会,是以个人名义私自参展,受骗消费者之多,涉及金额巨大,已超出了消费者保护权益的范畴,涉嫌诈骗逃逸。但是,根据《消法》规定,消费者如在商场交款后受到欺诈,则应由商场承担责任,对消费者先行赔付,保证消费者权益不受损害。由此,应由“名流”先行赔付相关消费者。

14日,“名流”商场王总经理表示,春节过后,在该商场“博熙”购买家具未收到货物的消费者陆续向商场投诉,商场在对一些票据核实后,已先后对4名消费者进行了先行赔付,金额近1.9万元。如其他消费者有类似经历,可持交费收据到商场办理退款手续。

此外,警方也希望“博熙”法人能尽快与警方联系,讲清事实真相。警方同时公布报警登记电话:87664208,以便受骗消费者及时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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