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的响应和支持经国务院批准,且由国家市场监督总局、发改委、财政部、人民银行等八部门发布的“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的推广实施,根据《深圳市家具行业协会团体标准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深协会[2018]5号)的相关规定,协会组织专家对团体标准《“领跑者”标准评价要求 办公椅》、《“领跑者”标准评价要求 屏风桌》、《“领跑者”标准评价要求 沙发》、《“领跑者”标准评价要求 课桌椅》和《“领跑者”标准评价要求 双层床》进行立项评审,经专家立项评审会评审所申报的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该5项标准主要目的是供评估机构在制定企业标准“领跑者”评估方案时参照使用,供企业在制定企业标准时参照使用。该5项标准由企业标准“领跑者”工作委员会、深圳市家具行业协会共同提出,有深圳市家具行业协会归口管理。
请牵头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抓紧组织实施,严把标准质量关,切实提高标准制订的质量和水平,增强相关标准的适用性和有效性。
欢迎相关企业积极参与标准的制定工作,请与深圳市家具行业协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联系。
联 系 人:马莉、刘青、王丹
电子邮件:mali@szfa.com;liuqing@szfa.com;wangdan@szfa.com;
电 话:18202996312、8742513736、18012228535
地 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同发路8号家具研发基地
关于《“领跑者”标准评价要求 办公椅》等5项团体标准的立项公告_已签章.pdf
深圳市家具行业协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