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企业投诉受理平台全面开通

[打印]发布时间:2019-10-24    有效期:不限 至 不限    点击:5213
 信息来源: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

        为进一步畅通企业诉求表达渠道,保护企业发展活力和创造力,打造一流的营商环境,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专门印发了《深圳市企业投诉受理平台工作方案》,针对企业政务投诉,开通线上线下相结合、个性共性全覆盖的企业投诉受理平台,企业有诉必应、诉必有果。

  投诉方式

  1.对于企业个性问题:直接拨打12345热线,根据语音提示转1号键进入“营商环境服务”主题,即可接入企业服务专席反映诉求。对于企业诉求,12345热线将根据事项类别和权属情况,实行归口办理、分类督办和回访考评,并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企业除以电话的方式拨打12345热线系统,也可以通过移动端、PC端等方式登录深圳12345热线网络平台以书面的形式投诉或反映问题。

  2.对于企业共性问题:即具有一定普遍性和代表性的行业、产业问题,相关行业协会或产业园区可报名参与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定期组织召开的“企服会”,提交有关的企业共性诉求,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将协调、转办、跟踪问题办理进程,并及时向诉求提出人进行反馈。企业如有共性诉求可先向本行业的协会或所在的产业园区进行反映,行业协会或产业园区报名参与“企服会”联系方式是0755-83699475。

  哪些投诉可以得到受理?

  我市企业或创业主体在企业设立、生产、经营或者终止过程中,认为政府部门或其他相关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损害其合法权益的问题,包括但不限于:

  1.政府审批权限下放不及时、承接不到位、办理不规范等行政审批问题;

  2.干预企业招投标、插手企业工程建设、干预企业采购、干预非公经济企业自由选择合作者等不正当干预行为;

  3.懒政怠政乱政等不作为、乱作为行为;

  4.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违规违纪行为;

  5.拒不执行行政复议决定、人民法院裁定、仲裁裁决等生效法律文书的行为;

  6.不兑现招商引资承诺和协议的行为;

  7.侵害企业和创业主体合法权益的其他行政行为。

  哪些诉求不予受理?

  1.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投诉事项、立案侦查的治安或刑事案件、投诉企业与个人、组织之间的经济纠纷等有法定渠道解决的诉求;

  2.匿名投诉。

  未来,深圳市政府将进一步完善企业诉求网上受理渠道,包括在“i深圳-营商通”上开通企业投诉受理入口、在深圳市智慧中小大数据平台上开通企业共性诉求网上受理窗口,同时,为加快诉求办理效率,在各市直涉企部门、各区、街道及各区企业服务中心及12345热线设置企业服务专员,实现投诉快速响应、高效办结,当好企业成长路上的“啄木鸟”和发展路上“清道夫”,营造全球一流的营商环境和发展环境。

  欢迎广大企业朋友、行业协会转载文稿,相互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