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起武器维权 对抄袭家具设计说“不”

   日期:2012-06-08     来源:深圳家具    作者:肖长春 李素    评论:0    
核心提示:随着家具行业的发展,同行间抄袭等现象等不断增多,那些外观专利产品经常会被其他家具企业抄袭,这一点,对于花费大量资金引进原创设计的山东家具企业而言记忆尤其深刻。

 

山东中汇家具有限公司,是山东家具行业为数不多的“山东名牌”之一。工厂位于潍坊高密市,占地2.6万平米,员工300余人,集实木家具的研发、制造、销售为一体的大型家具企业,年产值5000余万。自2010年通过参加深圳国际家具展,企业获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渠道迅速膨胀,店面已经突破80家。而当年展会期间推出的木新语系列,在展会上引起了相当大的轰动。自2009年1月29日始,该系列产品已经申请并于2009年年底获得了63项外观技术专利。同时,公司不懈余力的引进最新的机械,通过生产革新,机械代替人工,提升整体的管理水平和生产水平,同时,在员工的培训上也是持续不断,通过不断的内部管理的提升,达到了控制生产成本的目标,在厂房及办公环境建设上,也不断提升,已经初具大企业的风范。

随着家具行业的发展,同行间抄袭等现象等不断增多,那些外观专利产品经常会被其他家具企业抄袭,这一点,对于花费大量资金引进原创设计的山东家具企业而言记忆尤其深刻。2011年,南洋家具卖场中汇专卖店经销商无意中发现在同一商场B1-01展位展出的家具和中汇的部分产品一模一样。由是,产品外观设计专利方拿起法律武器,进行了对这场由经销商连带而引发的生产厂家未经专利方许可的模仿、抄袭并销售行为的法律维权,最终,山东中汇专利侵权诉讼案完胜,再次见证专利已成竞争新利器。

而这次中汇家具外观专利案件的诉讼成功,给行业维权提供了多重借鉴,更是为行业再鸣一次警钟。即是:莫伸手,伸手比被捉!或许,官司需要花费一定的时间和精力,但是,对于企业而言,维权也是维护企业利益的一种手段,希望,山东甚至全国家具那些以抄袭作为企业生存基础的家具企业引以为戒!

【探访企业】

《深圳家具》:申请专利保护的初衷?

刘玉忠:我公司(2009年1月29日)申请专利保护的主要目的在于:其一,通过法定程序确定发明创造的权利归属关系,从而有效保护发明创造成果,及时申请专利就是要防止其发明创造成果被他人随意使用,丧失产品应有的价值。其二,及时申请专利是为了在市场竞争中争取主动,防止竞争对手将相同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从而确保自身产品生产与销售的安全可靠性。

《深圳家具》:何时发现对方生产销售该专利产品?

刘玉忠:2011年2月,南洋家具卖场中汇专卖店经销商无意中发现在商场B1-01展位展出的家具和中汇的部分产品一模一样,于是立刻和中汇总部联系,我知道此事后,立刻派遣销售经理到现场核实,了解到B1-01展位经销商为万林波,是代理鞍山海城市四方台镇天达聚酯家俱厂的产品。这是一起严重的抄袭外观专利设计的行为。随后,我便立刻与青岛新和律师事务所联系,与2011年3月9日,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深圳家具》:诉讼中要求对方赔偿损失费为500000元,是何种根据?

刘玉忠:由于万林波销售的侵权家俱比我公司销售的同款家俱价格低廉,已经对我公司的销售和名誉造成了很大的冲击。仅公司调查到的六款产品,五款一模一样,可想而知,中汇公司遭遇了严重侵权,因为被告无研发费用,低价倾销对企业影响非常大,使我公司蒙受了很大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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